父亲节

【乱炖】明星都自用代言产品?信了你个邪!!

2014-08-28 16:46:35
0 0
最近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广告法修订草案中,增加了广告荐证者的行为规范和法律责任。相依据广告法草案修订“广告荐证者应依据事实,查验广告主提供的证明文件,核对广告内容,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未接受过的服务进行证明”。也就是说,明星做代言产品必须先使用,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未接受过的服务进行证明。 一旦发现广告荐证者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、服务进行推荐或证明,将由工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;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,还要依法承担连带责任。 这意味着,公众人物将不能随便接受代言。所以,让我们发散思维来想一想,现任和那些曾经的广告代言人代言的产品,真的符合自然规律吗?

相关推荐换一批

  • loading...

  1. 下次自动登录

    注册

    第三方登录

  2. 下次自动登录

    注册

    第三方登录

注册

已有账户?立即登录

第三方登录

忘记密码

第三方登录

忘记密码